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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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,统一执法司法标准,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在醉驾案件办理方面持续发力,把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检察责任落到实处,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进我县醉酒危险驾驶案件高质效办理。
实地参观促共识,同堂交流提质效。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《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规范案件办理程序,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,共同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,县检察院与县法院、公安局实地参观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,了解《意见》新增鉴定过程录音录像规定的落实情况,向专业人员了解鉴定工作的专业知识,并召开公检法醉驾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。在联席会上,参会人员就规范证据收集、完善办理程序、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,并针对正在办理的案件遇到的相关法律适用、量刑情节把握等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商。共同分析、讨论,进一步明晰《意见》在实务案件中的理解与适用。
实质化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。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,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实时查阅,梳理、排查案件线索,积极与县公安局对接,对此类案件犯罪打击合力。通过提前介入、参加案件会商等工作,对侦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、同步监督,推进监督专业化、规范化。
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,依法行使监督职责。近日,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,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侦查取证、审查认定等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和明确。一是以案释法,通报《意见》衔接过程中案件办理情况,提示办案人员依法、准确适用《意见》。二是学习交流,参会人员针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,将法律规定与办案实际结合,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。三是健全机制,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将联合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,健全协同治理机制,以“不起诉+自愿公益服务”推动轻罪治理,推进《意见》有效落实。
下一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化运用和完善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,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的配合,不断完善醉驾案件办理新机制,以“检护民生”专项活动为抓手,以更高的司法效率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